關于電影《社交網絡》的雜想
后知后覺的看了電影《社交網絡》,竟然看得熱血沸騰,還一連看了兩遍。在看第二遍的時候,隨手寫了幾條關于電影的微博,不過由于這部電影涉及了太多我感興趣的話題,而影片的節奏又遠遠超過發微博的速度,所以就就著已發的微博寫了這篇絕非影評的微博體博客。 一、團隊與合作伙伴 除了計算機,馬克·扎克伯格另一個天才的地方是挑選合作伙伴,他總能在合適的時候挑中合適的人,無論愛德華多還是肖恩·帕克,當然,在他們失去作用后,他也毫不猶豫地拋棄了他們。 扎克伯格該不該讓愛德華多和肖恩·帕克退出?我覺得絕對應該,退出前的愛德華多和肖恩已經很難為Facebook再做出什么貢獻了,甚至還產生了很大的負作用,而他們卻拿著與貢獻不相稱的股權,這不是利益問題,更主要的是發言權與決策權。但扎克顯然沒有找到讓他們退出的合適方法,這與陷害他們的人是不是扎克無關。 扎克、愛德華多和肖恩·帕克最終走不到一起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目標差距太大,愛德華多想的是幾百萬,肖恩想的是10億,而扎克的野心則遠遠超過了他的同伴。 關于愛德華多的退出,電影中有一個重要的細節:風投向扎克詢問占30%股份的愛德華多是什么人。其實是資本而不是扎克提出了讓愛德華多退出,資本也許冷血,卻展示了效率,也體現了公平,愛德華多對Facebook的貢獻開始可能是30%,但到后來也許真只剩0.3%了。 但歸根結底,導致愛德華多最終退出的是他自己,標志性的事件是對肖恩·帕克的態度及要不要去硅谷,而肖恩的方式、硅谷的土壤才是適合互聯網公司的,愛德華多選擇的紐約顯然太“傳統”了,用電影中扎克的話說就是“你已經落后的太多了”。 關于肖恩·帕克退出的原因,電影里借愛德華多的話來做鋪墊的,盡管肖恩做了大名鼎鼎甚至堪稱傳奇的Napster和其他的幾家公司,但這些公司的結局無一例外的都是關張。 二、抄襲與創新 盡管扎克有沒有抄襲Winklevoss兄弟的哈佛關系網從法律上講是一件難以辨別的事情,但我依然很難把這定義為抄襲,我想扎克確實借鑒了哈佛關系網的創意,但他做出的Facebook卻是遠遠超出Winklevoss兄弟想象的產品,如同科學史上最著名的牛頓、萊布尼茨微積分創立權之爭,很難說萊布尼茨就是因為看過了牛頓的零星手稿才完成了微積分,何況Winklevoss兄弟并沒有做出和Facebook、哪怕是最初的Facebook一樣好的產品。 如扎克所說,Winklevoss兄弟并不是因為扎克“偷”了他們的創意,而是因為他們一直順利,這次卻被遠遠超越。讓他們越來越憤怒并最終決定起訴扎克的幾件事都是因為Facebook影響力的擴大,更重要的是這種影響力實際上早超出了他們的想象力,如果說賽艇他們只輸了一點,那么做網站,他們甚至進不了賽場。 為什么Facebook借鑒哈佛關系網卻可以被稱為創新,人人、開心借鑒了Facebook卻要被指為山寨呢?我覺得這恰恰體現了創新與山寨最大的區別:創新不是無中生有,創新也需要學習和借鑒,創新其實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的發展;而山寨的最大特征除了簡單的模仿,還有低質化。 讓扎克付出6500萬賠償(付給Winklevoss兄弟)的法律是好的法律,它在最大限度上保護了一切創造者的利益,并給抄襲者甚至是疑似抄襲者以懲罰,它讓創新而不是抄襲成為成本更低、風險更小的選擇。而在法律“寬松”的中國,抄不僅比創新容易,也比“買”便宜,因此在中國只有騰訊這樣以抄為核心能力的巨無霸,而無法產生出千千萬萬個很酷的小作坊。 三、才能、態度及其他 光有好的創意,而沒有把概念落實的能力,是不可能產生什么好的成果的,而創意也只會停留在它雛形的樣子,就像Winklevoss兄弟干的那樣。假設做出Facebook的不是扎克,而是和Winklevoss兄弟沒產生過任何聯系的人,他們的憤怒也許將被變成后悔。 Winklevoss兄弟既想要做網站,又要練習賽艇,還有學業、還有俱樂部……;愛德華多除了Facebook,還有鳳凰俱樂部,還有他的課程;而扎克,只有Facebook。因為專注,所以他走得最遠。 過程很重要,但只有結果導向的過程才有意義,因此在扎克和愛德華多分手前的最后一次談話中,愛德華多講盡他在紐約吃的苦、做出的努力,卻經不起扎克簡單的一句“那有什么成果”。 四、關于電影本身 吸引我連看兩遍《社交網絡》的,不是大衛·芬奇,而是馬克·扎克伯格,盡管這是一部劇情片,而非紀錄片。 我覺得《社交網絡》就是一部以互聯網、商業為背景的操蛋的青春史,就像《美國往事》是一部以黑幫為背景的青春史一樣。 在談論大衛·芬奇的時候千萬別忘了Aaron Sorkin,影片開頭那段扎克與女友多線索、跳躍式的對話真是神來之筆。 挺喜歡九寸釘做的配樂,特別是扎克寫代碼那一段充滿80年代感覺的8位機電音,極度的黑客味道。 該文章在 2011/5/30 9:01:33 編輯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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