點晴模切ERP存貨核算篇(四)|標準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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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讀 標準價法,是一種按照事先制定的標準成本計價的方法。 在ERP系統中,企業會預先設定每種存貨的標準價格,這個標準價格通常基于歷史成本、市場價格、生產成本等因素綜合考慮得出。 當存貨入庫時,ERP系統會按照設定的標準價格計算存貨的總價值,并更新庫存數量和庫存金額。 當存貨出庫時,ERP系統同樣會按照標準價格計算出庫存貨的總價值,并減少庫存數量和庫存金額。 在標準價法下,需要新增材料采購、材料成本差異會計科目,下面通過詳細例子進行說明。 一、假設條件 標準單價已設定,例如某種原材料的標準單價為10元/千克。 二、采購入庫核算 1、企業采購1000千克原材料,實際采購單價為12元/千克,總價為12000元。 會計分錄: 借:材料采購 12000元(實際采購成本) 貸:銀行存款 12000元(支付貨款) 2、將采購的原材料入庫,按照標準單價10元/千克進行入庫核算。 會計分錄: 借:原材料 10000元(標準價入庫) 貸:材料采購 10000元(將實際采購成本中的標準價部分轉入原材料) 3、計算實際采購成本與標準價之間的差異,并計入材料成本差異科目。差異計算:實際采購成本12000元 - 標準價入庫10000元 = 2000元(超支差異) 會計分錄: 借:材料成本差異 2000元(記錄超支差異) 貸:材料采購 2000元(將實際采購成本中的差異部分轉入材料成本差異) 三、發出材料核算 1、企業生產過程中領用500千克原材料。 會計分錄: 借:生產成本 5000元(按照標準單價10元/千克計算) 貸:原材料 5000元(發出原材料) 2、如果需要將材料成本差異分攤到發出材料上,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進行分攤,例如按發出材料的數量比例分攤。但在此例中,為了簡化核算,我們假設不直接分攤差異到發出材料上,而是在期末進行一次性調整。 四、期末調整 根據期末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和材料成本差異,計算期末材料成本差異率。 差異率計算:(期初材料成本差異 + 本期購入材料成本差異)÷(期初材料計劃成本 + 本期購入材料計劃成本)× 100% 在本例中,由于期初數據未給出,且僅有一次采購入庫,因此差異率可以簡化為:2000元 ÷ 10000元 × 100% = 20% 如果需要,可以根據期末材料成本差異率調整發出材料的成本。但在此例中,我們假設不進行調整,而是將差異保留在期末存貨中。 期末存貨的成本將包括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異兩部分。報表上顯示的期末存貨成本將是這兩部分之和,從而反映了存貨的實際成本狀況。 點晴模切ERP更多信息:http://moqie.clicksun.cn,聯系電話:4001861886 該文章在 2024/11/19 9:30:51 編輯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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